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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合浦县人民政府迁坟通告

    发布时间:2023-02-13 16:55   来源:合浦县人民政府网   【字体: 】   打印文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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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合浦县人民政府

      迁坟通告

       

      合政布〔2023〕7号

      因北海市备用(第二)水源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,以下用地范围内的坟墓(已打签)均要限期迁移。

      一、泵站及输水管道项目用地从洪潮江水库北干渠放水闸起,途经输水隧洞出入口、滚水坝取水口、石湾镇兵岳、清水、石湾村委;星岛湖镇洪潮村委;廉州镇大江、廉西、泮塘村委;党江镇流星村委;廉州镇禁山、乾江村委,终点至插龙村委209国道边。全长28.6千米,宽40米用地范围。

      二、北海市备用(第二)水源办公区项目,该地处滚水坝水库西侧钦廉林场辖区(该地东至滚水坝水库,南至村级水泥公路,西至村级水泥公路,北至滚水坝水库)15.08亩用地范围。

      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请有关坟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,持单位、社区(村)委会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分别到廉州、星岛湖、石湾、党江镇政府民政办办理迁坟手续(联系电话:廉州7292330、星岛湖7501298、石湾17307897900、党江7902958),廉州镇范围的坟墓统一迁葬到合浦中华墓园或廉州镇公猪岭重葬地,其他乡镇的坟墓自行迁葬。逾期,则作无主坟处理。

      特此通告

      

      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2023年2月13日

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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