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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合浦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(第二批)使用方案》政策解读

    发布时间:2022-10-25 10:10   来源:县农业农村局   【字体: 】   打印文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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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为贯彻落实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》(桂整合〔2022〕22号)精神,促进本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,规范奖励资金的使用,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《合浦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(第二批)使用方案》(合政办〔202238号)(以下简称《使用方案》),便于我县有关单位、有关企业更好地理解文件精神及内容,切实做好实施工作,现就相关背景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 

    一、政策依据

    据《财政部关于印发〈生猪(牛羊)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建〔2015〕778号)、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(桂财农〔2012〕212 号)及合浦县生猪养殖业发展现状而制定。

    二、涉及范围 

    2022 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(第二批)27万元将统筹用于支持本县生猪养殖业养殖污染减排治理、动物疫病防疫。支持范围包括:一是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、良种引进、污粪处理、防疫、保险、生猪饲料基地建设,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、仓储、加工设施设备等支出;二是生猪流通和加工方面的贷款贴息支出;三是全县生猪防疫服务费用的支出。

    三、主要内容

    根据我县的生猪养殖业发展和养殖污染减排治理、动物疫病防疫、开展生态养殖的实际情况,对27万元奖励资金安排如下:

    (一)用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经费。安排资金14.5万元,主要用于合浦县畜禽污染防治规划经费。

    (二)购买兽医实验室设备。安排资金12.5万元,用于购买兽医实验室非洲猪瘟检测设备。

    新旧政策差异

    资金使用方向的改变,支持养猪企业(场)加快现代化规模养猪场的建成,转变为用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经费和购买兽医实验室设备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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